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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一游泳馆禁止穿戴泳圈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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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一游泳馆禁止穿戴泳圈进入
场馆称为避免安全隐患
记者 唐朝
 

星报讯 近日,有合肥市民在网络上发帖称:合肥市庐阳区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不允许使用游泳圈,原因是怕发生意外,这让自己无法理解。对于发帖中的内容,有人回复称,游泳馆不允许使用游泳圈有合理性,不会游泳的人不应该前往较为专业的游泳馆;也有网友表示,是否会游泳并不是能否进入游泳馆的前提条件,不应禁止在游泳馆内使用游泳圈。

8月22日,记者来到合肥市庐阳区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在游泳馆入口处,不少等待孩子出场的家长在此聚集。游泳馆入口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不论是成人还是儿童,都不允许穿戴游泳圈进入。

“现在有一种固定于脖颈、腋下和后背处的,类似于救生衣的游泳圈可以穿戴进入馆内,但是一般的游泳圈不行。”该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称,传统的、圆圈型的游泳圈,不论是成人穿戴于腰间,还是儿童佩戴在脖颈上,都容易在水中发生侧翻,一旦发生侧翻则难以快速施救。

“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我们才不让穿戴游泳圈进入。”该名工作人员还表示,有类似规定的并非仅此一家。“稍微大一点、专业一点的游泳馆现在都不让穿戴游泳圈进入了。”该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说道。

但是,除了庐阳区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外,记者先后向合肥体育中心游泳馆、天鹅湖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等场馆询问了是否可以穿戴游泳圈进入,均得到肯定答复。

同时,记者注意到,在庐阳区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的入口处张贴了一张“入场须知”,其中并未明确指出不能穿戴游泳圈进入场馆。现场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入场须知”上没有,但可以在“庐阳区全民健身中心”微信公众号内看到相关规定。离开场馆后,记者在该微信公众号内搜索了包含“游泳馆”“游泳圈”“入场规定”等相关内容,并未发现有明文规定禁止穿戴游泳圈进入游泳馆。

有专业人士提醒,游泳圈不等于救生圈,不论游泳馆允许携带进入与否,使用时都需注意安全。其中,一般游泳圈的保质期是2到3年,过期的游泳圈应停止使用,避免安全隐患;按照《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和《充气水上玩具安全技术要求》,游泳圈圈体上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非救生器材,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字样,商品外包装或圈体上须标明适用年龄、能承受的最大体重、安全警告等信息,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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