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低价游”老顽疾更需新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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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低价游”老顽疾更需新药方

房清江
有两手 王恒/漫画
 

暑期以来,旅游热度持续高涨,而导游强制购物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导游强制购物为何屡禁不止?如何改善旅游市场环境?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导游强制购物消费现象频频出现,低价旅游团作诱饵,购物店、旅行社、导游、司机之间形成利益链。从更深层次看,旅游市场产业结构、从业模式、监管机制也是影响因素。(8月20日《工人日报》)

“低价游”与强制购物是由来已久的顽疾,早在2015年开始国家旅游局就出台了关于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大打击力度,同时不少地方都出台了诚信指导价,明确不合理低价游的界线,但低价游依然普遍,在旅游旺季导游强制游客购物的现象依然频发。

不可否认,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保持定力,久久为功,但诸如“低价游”禁而难治,本身更值得思考。“低价游”虽是价格违法的行为,但作为一种揽客手段,它满足了行业内部乃至旅游目的地之间不正当竞争的需要。

而一直以来,导游都无法独立执业,只能通过旅行社来获得客源,在利益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这直接导致了旅行社从旅游服务组织者蜕变为纯粹的中介,旅行社向导游按游客人头收到费用,乃至导游向旅行社“购买”游客,将旅游服务变成一场赌局,这类似于“先圈羊再剪毛”,因为具有内需驱动,导游也因此成为强制游客购物的直接推手。

可见,低价团与强制购物互为因果,更深层次在于服务市场封闭,购物店、旅行社、导游相互之间形成利益绑架。应对老顽疾更需新药方。治理“低价游”不能总止于旅游服务价格违法的末端治理,更应立足于规范旅游服务市场竞争秩序,从源头加以规范。在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更要推进旅游服务市场改革,充分运用法治、市场的手段来规范旅游服务市场,以此来重构旅游服务利益链条。

如,将旅行社“低价游”纳入反不正当竞争范畴内规制,明确行业价格竞争红线,提高惩治成本;加快推进旅游市场服务改革,放开导游执业限制,放开旅游服务市场,推动利益格局重构,如导游依托协会执业,服务费用明码实价,导游服务费游客直付等灵活的机制,让要素在服务中合作,相互制约,最终实现市场微观的自洽。此外,也要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懂得尊重服务价值,走出唯便宜是从的畸形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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