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自今年5月下旬合肥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执行以来,截至7月31日,该项政策已为全市187户家庭解决购房首付资金3209.69万元。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合肥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健发展,减轻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今年4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至12月31日止。
该《通知》明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合肥市(含四县一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额。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业务时,缴存人应将该套房屋除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之外的首付款缴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缴存人携带相关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办理完结后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委托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大数据核查为准,如核查无账户信息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