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取消“公摊面积”,是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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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取消“公摊面积”,是时候了

胡建兵
“瓜皮”太厚 王恒/漫画
 

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房地产工作专题会上获悉,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合肥市将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计划试行取消商品房的楼层差价率限制,把定价权交给市场;试行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但严禁捆绑销售。(7月31日本报05版)

关于公摊面积的争议多源于其背后存在的各种乱象,比如未提前对购房者进行公示、计算方式不公开透明、哪里是公摊面积等。绝大多数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公摊面积的主意。公摊面积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公摊计价销售模式全国采用情况不一致,有的将公摊面积计入精装修面积;有的将公摊面积擅自挪作商用;有的将公摊面积再收服务费……尽管“公摊面积”持续受到社会各界质疑,但对于公摊面积到底如何计算,如何使用,一直十分模糊。

所谓的公摊面积,是为整栋楼服务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体及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等。公摊面积如果真正用于必要的公共用途,且设计合理,购房者是能接受的。问题是公摊面积不应该记到房本上,更不应该将其算在精装修房收费面积内。

前几年,房价的不断上涨,公摊面积也越来越离谱。关于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有明确的规定。

民众不服的不是公摊面积,而是公摊不合理、不透明,不满的是一些黑心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当成牟利的道具。

与其让公摊面积与购房者“躲猫猫”,损害业主的权益,倒不如直接取消公摊,让老百姓明白付费。合肥市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取消“公摊面积”,从制度上堵住“公摊面积”存在的漏洞。合肥这一做法,回应民众诉求,重视民众利益。希望合肥能大胆尝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其他地方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也希望其他地方能跟进,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同时,更好地维护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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