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烈日炎炎,酷暑难耐,不少市民会选择游泳消暑。7月23日,合肥市疾控中心提醒,虽说游泳既凉爽又健身,但也存在一些健康威胁,甚至可能会引发“泳池病”。
“泳池病”并不是一种病,而是一类由游泳池引发的疾病的统称。常见的“泳池病”有这些:“红眼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主要症状为眼睛红肿、异物感、疼痛不适。该病主要通过接触传播,传染性强、发病快,沾染病毒的水、手、毛巾等都可以成为传染“红眼病”的罪魁祸首。
咽结膜热:俗称“游泳池热”,由腺病毒引起的,主要表现为游泳后出现发热、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如果游泳池中含有腺病毒,通过揉眼睛、摸口鼻或者吞咽池水等途径就可能引发感染,也可因公共游泳池人群聚集引发呼吸道飞沫传播。
皮肤病:皮肤长时间泡在水中,作为皮肤屏障的角质层就容易出现松懈,外来病原就可能趁虚而入。如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脓疱疮,溃烂后一经接触即可传染;真菌感染包括股癣、脚气、灰指甲等,也会通过拖鞋、毛巾等物品传染。
中耳炎:游泳时耳朵经常容易进水,细菌或者霉菌伴随着池水进入耳朵。如果没有及时清理,会引发外耳道和中耳炎症,严重的还会引起鼓膜穿孔。
远离这些疾病,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正确选择游泳场所:正规泳池在显眼处挂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可留意当日的水质检测报告,如余氯浓度、pH值等指标。辨别水质:下水前观察池水是否清澈见底,水面有无漂浮物、颗粒物,池水的泡沫能否在15秒内消散。做好个人防护:游泳前后认真清洁身体,自备毛巾、拖鞋等个人物品;游泳时戴护目眼镜和耳塞,且游泳时间不可过长;游泳时尽量不要吞咽池水,游完后及时漱口、沐浴等;不随意坐池边的地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