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要求,推进《安徽省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到实处,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安徽省“妆安行动”化妆品标准化店(商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引导行业自律,努力构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
《方案》针对化妆品专卖店、母婴用品专卖店、美容店、美发店、商场、超市等化妆品经营市场主体,从管理制度、区域标识、档案记录、科普宣传、顺畅路径等方面,分别制定了化妆品标准化店“五有五做到”和化妆品标准化商场“三有三做到”评定细则;从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深化三个层面确定了实施的路线图。
《方案》明确,各地要以开展化妆品标准化店(商场)建设为抓手,力争通过2年时间,建成一批化妆品标准化店(商场),以建设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充分发挥建设主体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一是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筛选基础条件好、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参加化妆品标准化店(商场)建设;二是采取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宣传培训等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指导,督促和引导其对照评定标准进行自我完善和提高;三是全面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积极推动“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和扩大建设范围。
《方案》强调,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时间、方法和步骤,细化责任和分工,确保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各地化妆品标准化店(商场)建设情况将作为年底全省化妆品交叉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检查评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