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开直播间乍一看,卖货的竟是当红女星。再定睛一看,“明星”其实是使用人工智能(AI)实时换脸技术的普通主播。他们冒充明星艺人,只为增加卖点,助力卖货……
近期,“AI换脸”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但存在滥用之嫌,甚至有人利用AI换脸实施犯罪,例如伪造不雅视频、换脸诈骗等。前不久,就有一男子因AI“偷脸”,10分钟被骗430万元。如此以假乱真,让人防不胜防。“AI换脸”的法律边界在哪?普通人又该如何防范?
公司老板遭遇AI换脸诈骗 10分钟被骗取430万元
近日,内蒙古包头警方发布一起利用AI实施电信诈骗的典型案例。来自福建的郭先生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法人代表。今年4月,他的好友突然通过微信视频联系他,称自己的朋友在外地竞标,需要430万元保证金,想借用郭先生公司的账户走账。
基于对好友的信任,加上已经视频聊天“核实”了身份,郭先生在10分钟内,先后分两笔把430万元转到了对方的银行账户上。
事后,郭先生拨打好友电话才得知被骗,原来骗子通过AI换脸和拟声技术,佯装好友对其实施诈骗。“当时是给我打了视频的,我在视频中也确认了面孔和声音,所以才放松了戒备。”郭先生事后说。
AI换脸冒充明星带货 律师:或涉嫌侵权
除了佯装“熟人脸”实施诈骗,AI换脸还可能出现在直播带货中。最近,网上出现了一些“换脸直播”教程,教程发布者声称实时变脸软件可以帮助用户轻松“变脸”,极大地助力引流卖货。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换脸直播用于公开传播可能涉嫌侵犯相关明星艺人的肖像权。如果涉及直播带货等商业行为,会成为加重情节。
岳屾山解释,只要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在直播中通过技术手段把自己的脸换成了明星的脸,就是对明星肖像的侵权。根据不同情况,承担的后果可能不同。即便只是娱乐,不涉及盈利行为,也属于侵权。如果把明星肖像用于带货直播,属于是商业行为,在赔偿数额上一定会给予考虑。如果主观恶性、过错程度比较大,且因此获利,赔偿数额可能会更高。
AI技术存在滥用风险 务必保持防范意识
为规范人工智能发展,去年12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正式发布,明确了合成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其中提到: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
近期,也有平台和企业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平台规范暨行业倡议”,明确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发布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知识产权等,一经发现,平台将严格处罚。
对于个人而言,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不要轻易提供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信息给他人,不过度公开或分享动图、视频等。如果有人自称“熟人”“领导”等通过社交软件、短信以各种理由诱导汇款,或涉及网络转账交易行为时,务必通过电话、见面等多途径核验对方身份,不要未经核实随意转账汇款;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并立即拨打96110报警。
整治AI换脸 要用“法”打败“魔法”
整治AI换脸,当用“法”打败“魔法”。
这个法,是方法、办法的法。有人说,防骗最有效的一招就是不信,无论对方怎么“换”、怎么变、怎么翻着花样骗,就是“不听不信不转账”。最关键的是,优化“打法”,升级高招,用更有效的方法“破防”。“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骗子的新招数,我们的反诈术、防骗方法更要优化,总结出富有成效的好方法,并做好宣传普及,构筑反诈防骗的全民阵线。
这个法,也是法规、法律的法。此前,一款主打AI换脸的App很火,“只需一张照片,演遍天下好戏”。但很快,在监管部门约谈后,这款App下架,原因很简单,如此换脸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去年12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发布,对人脸生成、替换、操控,合成人声、仿声等都有明确约束。显然,随着制度设计更精准,相关立法更健全,AI换脸空间将越来越逼仄。
AI换脸术滥用,也促使大家思考一个深层次问题。新技术不断面世,带给了人们便利,但可能被居心叵测之徒非法利用。人们固然不能因噎废食,但也不能忽略它的双刃剑效应。如果缺乏应有规束,AI换脸则可能打开潘多拉魔盒。因势利导,使其趋利避害,这是我们要全力做到的。 据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