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针对近期一些热点案事件中谣言频发问题,政法机关积极履职,协同宣传、网信等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惩处网上造谣传谣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网络谣言传播,维护网络公共空间良好秩序。
据悉,在江西胡鑫宇事件中,针对个别自媒体账号恶意编造“器官移植”“人体实验”“熊猫血”“血衣”“碎骨”等谣言“蹭流量”“带节奏”,以及杜撰虚假事实、制作虚假场景、炮制虚假录音、拼接监控视频、仿冒事件当事人等违法犯罪活动,政法机关及时依法惩处,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账号采取关闭措施。如,江西公安机关查明,网民陈某某为博眼球、引流量,假冒“光头”老师,拍摄威胁家属私了的视频上传网络,影响极其恶劣。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提起公诉,相关网络账号已被关闭。又如,广西公安机关查明,网民黎某某为吸粉引流扩大影响,在网络上发布自制谣言视频,编造“胡鑫宇被老师失手杀死”“学校化粪池找到女人尸骨,出现案中案”“光头老师删除监控视频”等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目前黎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同时,在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中,公安机关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依法清理“受害女子被从二楼推下”“受害女子在小巷遭强奸”“男子开车将女孩碾压致死”“受害女子已去世”等谣言,依法追溯谣言源头并予以惩处。在河南滑县杀妻案中,依法及时清理网传“受害者尸体被从其婆婆家客厅棺材中移走”“嫌疑人住处二层起火”等谣言。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诽谤刑事犯罪。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依法严厉打击网上造谣传谣侵权行为。如在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张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又如,在罗某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多个媒体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网络造谣传谣不仅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干扰舆论走向,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法机关绝不姑息纵容,严格依法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违法犯罪案件,准确有力惩处网上造谣传谣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