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北 尝2000多种食品
加快实现文件、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
一年内可办理多次租房提取业务
安徽:500亿元设立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4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安徽省省直及合肥市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
一年内可办理多次租房提取业务

实习生 刘羽 记者 唐朝
 

星报讯  近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上调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并放宽提取次数。

根据《通知》,上调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具体为:单身职工由每月1000元上调至1200元,每年度不超过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由每月2000元上调至2400元,每年度不超过28800元。

在放宽提取次数方面,缴存职工每年度办理租房提取次数由一次提取调整为多次提取,即当年已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仍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每个月不超过一次,当年可提取不超过12次,每次提取及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提取限额。

例如:小明单身,于2023年1月租房提取了12000元,现申请再次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可提取2400元;小李已婚,小李及配偶分别于2023年1月和2月各提取了9000元和12000元,累计已提取21000元,准备在2023年4月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个人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最多提取7800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