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蒋某将7万元烟酒费变成7万元保洁费的问题。烟酒费摇身一变成了保洁费,换个马甲抹平账目,引人关注。(4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7万元社区集体资金,绝非一笔小数字,本该用于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环境上,或者用到社区居民群众的养老、医疗、救助等民生事项上,却被蒋某用于支付“公款烟酒”费用,还伪装成“保洁费”。“烟酒费变身保洁费”,这是一起无视党纪党规、变换花样搞“四风”的典型案例。违规公务接待穿上了“隐身衣”,奢靡的“四风”变出了新花样。
事实上,对于公务接待中的烟酒费,相关规定早就明文禁止。2013年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但“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同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也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由此可见,以任何名义,打着各种幌子,采取各种手段,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用于公务接待都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
刹住隐形变异的“公务接待”。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提升监督质效,铲除滋生公务接待违规行为的土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加强对财务支出的审核与管理,加强基层财政财务审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一追到底、严格问责,遏制公务接待等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管好用好基层“钱袋子”。各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时,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投向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救助等民生领域。
当前,明目张胆的违规吃喝、违规公务接待基本刹住,但隐形变异的“公务接待”禁而未绝。抵制违规的公务接待,时刻防范各种新动向新变异,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