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网”低龄化,亟须“护网”精细化
微笑是一种力量
教育最大的死敌, 是指望孩子“自觉”
小众消费缘何点燃大众热情
对“约死群”务必依法“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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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网”低龄化,亟须“护网”精细化

张西流
“护网” 王恒/漫画
 

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许多学龄前儿童(3~6岁)早早接触、使用或拥有了手机、平板电脑、儿童手表等移动终端,在享受愉悦便利的同时,更面临着视力下降、网络依赖与不良信息侵蚀等问题。对此,记者联合有关专家,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学龄前儿童家庭展开抽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25020份;此外,又对北京、浙江、重庆等多地学龄前儿童及家长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当前学龄前儿童移动终端使用状况及家长隐忧,在此基础上提出科学应对这一问题的对策建议。(4月13日《光明日报》)

随着移动网络和智能终端的发展与普及,短视频用户呈现出不断攀升的趋势,在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中也越来越火爆。报告显示,接近半数未成年人通过短视频、视频平台获取社会重大事件信息,但信息鉴别能力有限,平台内容质量会对其思想观念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近四成未成年网民在上网过程中遭遇过不良或消极负面信息,其中,占比最高的是炫耀个人财富或家庭背景(21.2%),宣扬不劳而获、躺平思想(16.3%)等消极负面的内容,对未成年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不可小觑。

未成年人模仿性极强,短视频中的一些消极内容,往往会成为未成年人的示范教材,这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可见,孩子“触网”低龄化,亟须“护网”精细化。首先,应尽快完善网络信息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比如尽快出台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规等,形成系统性、整体性规范体系。同时,尽早出台短视频制作标准,对炫富、躺平、恶劳等消极负面的内容做出严格限制。特别是,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带货和当网红主播。此外,短视频平台方应尽到提前审查义务,恪守和践行视频先审后播原则。

更重要的是,须依法赋予家庭、学校、政府等各方相应责任,其中家长应该担负起子女上网监管责任。要引导孩子健康、有节制地使用各类网络服务平台,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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