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合肥市获悉,2023年2月4日~6月30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达到5万、10万、20万元的,分别给予每辆车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财政补贴,目前已经进入申报阶段,线上申报时间为3月15日至7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个人用户购买新的新能源车时,应当取得销货方为注册在合肥市的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前往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新能源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购车补贴的申请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申请人可以通过个人登录合肥市商务局网站、合肥发布等查看申报通知和申报入口,具体申报信息以市商务局网站等公告为准,合肥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审核结果通过市商务局网站、第三方公众号(安徽省汽车经销商商会)等进行公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通过审核,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分批次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