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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安出台“30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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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一次办”、审批时限“再压缩”、人才落户“随意迁”……
安徽公安出台“30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 徐越蔷
 

为持续深化公安系统“一改两为”,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省公安厅今年2月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30条措施涵盖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助力企业招工引智、维护企业安全利益、强化涉企案件办理、密切警企沟通联系、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等六个方面。其中,大多数措施已正在落实。

提供便捷高效服务10项措施

助企服务“一站式”。依托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为企服务专窗,整合治安、户政、出入境、交管等涉企业务,对企业一次有10人以上办证需求的,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容缺受理“一次办”。制定出台《安徽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容缺受理服务事项清单》,对各类审批材料明确划分为主要材料和次要材料。在主要材料具备、次要材料欠缺或者存在瑕疵情况下,申请企业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实行“容缺”受理。

车驾管业务材料“免提交”。4月底前在合肥试点公安交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在线核查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时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

特行备案“零材料”。典当业、拍卖业、废旧金属回收业、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业、开锁业等特种行业所有备案信息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获取,备案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4月底之后,公安系统不再采集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

货车限行办理“全省通”。推行城市配送货车电子通行码在“交管12123”APP统一申办,实现城市配送货车限行区域通行“一网受理、一次办结、全程网办”。2023年6月1日起,全省各城市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早晚高峰时段进城需申请货车电子通行码通行外,平峰时段不再限制通行。

服务企业上市“定制化”。对有需求的“迎客松”计划上市企业,可派警进驻企业上市专班,帮助企业办理所有公安类合规证明。

审批权限“再下放”。保安员证核发权限委托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推广保安员证在线考试,企业群众可就近到公安机关办证点申请保安员证。

审批时限“再压缩”。将保安服务许可证审批办理由之前的9个工作日压缩为3日。市、县级公安机关涉企易制毒化学品服务事项由之前的3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省级公安机关涉企易制毒化学品服务事项由之前的3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内办结。省内企业的外派出境商务人员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受理后3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和证件制作。

审批条件“更简化”。对符合《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及相关开办条件的乡村民宿,依法全量审批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开设旅馆不再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申请开办公章刻制企业不再需要提供“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中心出具的印章检验报告”。

推动长三角区域服务企业“均等化”。5月底可实现依托长三角警务一体化机制,对公安系统负责的审批事项,推动安徽企业在沪苏浙地区平等享受适用利企惠企便企举措;对安徽企业在沪苏浙遭受不法侵害的,推动享受同等保护措施。

助力企业招工引智4项措施

并联审批“一窗办”。先期在合肥、宿州、蚌埠、芜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8个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设立“单一窗口”,与科技部门并联审批,为外国人来皖就业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实现“一窗受理、一并审批、一窗发证”。2023年6月底前在全省市级公安出入境窗口推行。

高级人才服务“优先办”。对持有市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的“人才卡”人员和持M(贸易)、F(访问)、R (人才)字等签证的外国人,在申请办理车驾管、出入境等业务时,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优先办理、“一对一”办理等高效服务。

居住证办理“电子化”。2023年3月底前在合肥试点完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网上在线申报和居住证网上申办,2023年6月底前全省推行。

人才落户“随意迁”。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取消人才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需要集体宿舍条件限制,单位员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以随迁入户。

维护企业安全利益3项措施

安防服务“超前一步”。对新增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公安机关主动上门,围绕企业(项目)特点和需求,在开工建设时,安防指导服务同步开展,量身定制防范套餐。

知识产权保护“优先一步”。建立分级分类易受知识产权犯罪侵害企业名录,快侦快办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对侵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犯罪案件,一律受理;对侵犯知识产权重要刑事案件线索,一律专案经营。

海外项目保护“跟进一步”。为企业海外项目一对一安排“警务联络员”,主动联系了解服务需求,提供公安系统海外利益保护“绿色电话”,对海外涉企案事件“秒级响应、立即处置”。

强化涉企案件办理5项措施

涉企重大案件“领导领办包保”。针对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敏感违法犯罪案件,对标“大中小微”四级企业类型,省、市、县(区)三级公安机关和所(队)负责人领办包案,组织优势力量,实行专案专办。

涉企违法犯罪“快侦快办快结”。严厉打击涉企黑恶犯罪,对企业和重点项目反映的强迫交易、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举报线索,一律快速处置、深挖彻查;对有现实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快侦快办。

涉企执法行为“限时稳慎谦抑”。出台涉企案件限时办结指导意见,严禁推诿受理、拖延办案。涉企案件立案后,发现嫌疑企业或相关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经侦查不能认定有犯罪事实的,及时撤销案件。

涉企柔性执法“文明理性包容”。聚焦交通管理、寄递物流、民宿、网约房等新业态新领域及相关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反映较大的行政处罚事项,探索推行行政案件免罚清单。

企业涉警投诉“举证责任倒置”。企业举报投诉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涉事企业只需反映问题和诉求,不需提供具体证据,由公安机关负责提供自身已经依法履职到位的证据,一旦查明确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处理,并向企业和社会公告结果。

密切警企沟通联系办理5项措施

成立“为企服务办”。目前,省公安厅已成立“为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为企服务工作专班”。市级公安机关也都设立了“为企服务办公室”,协调市场监管、商务、科技、税务等部门力量,实现“联动服务,并联审批”。

设立“为企服务警务室”。6月底前,在全省企业需求集中的开发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密集地区都要设立专门警务室。依托警官联系包保制度,优先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建立网上“警企议事群”。4月底前在企业集中地区建立“网上警企议事群”,广泛宣传为企服务政策,及时听取企业需求和意见建议。

定立“警企恳谈会”。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制度,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接联系的项目由同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直接包保,市县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警企恳谈会”。

创立“规上企业家和公安局长沟通直通车”。对规上企业家提出约见市、县公安局负责人的要求,相关市、县公安局当天给予反馈答复,并告知时间和地点。

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3项措施

增设“护企110”专席。3月底前在市级110 报警服务台设立“护企110”专席,专门接听涉企报警电话。

创建皖警为企服务“一点通”。3月底在省、市公安门户网站建设皖警服务企业“一点通”模块。企业通过“点餐”方式提出服务需求,省厅“为企服务工作专班”和各市“为企服务办公室”点对点对接、办理、提供服务。

完善为企服务“办不成事”反映和解决机制。全面受理企业在公安服务、矛盾纠纷、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办不成”“不满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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