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岗” “职”为你来
合肥市临泉东路明日起半封闭施工
安徽今年将新增城市“口袋公园”200个
1月,合肥新房价涨 二手房价跌
长三角联合推动“轻违不罚” 3月1日起施行
3上一篇 2023年2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长三角联合推动“轻违不罚” 3月1日起施行

记者 祁琳
 

星报讯 2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规定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对分散于各种法律文件中关于轻罚免罚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提炼,充分借鉴了长三角和全国其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经验,是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制度的首次破题。同时,重点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免罚轻罚规定的核心裁量要素进行了细化,以此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为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细化可操作的执法指引,为推动免罚轻罚制度落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供给。

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年来,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推进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柔性执法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近3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办理减免行政处罚案件4200多起,减免金额近9500万元。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在我省率先印发了《安徽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8月12日省司法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新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52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免予行政处罚,涉及个私、价监、网监、广告、质量监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特设、计量、登记注册、消费维权等多个执法领域。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