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月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自2022年12月29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医保政策出台以来,全省医保系统加急升级改造信息平台,完善医疗类别、待遇算法、定点机构等的统一配置,截至2023年1月3日,全省新冠感染门诊医保系统即时结算2.38万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369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41万元,次均报销费用101元,为患者在门诊接受新冠感染治疗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悉,2022年12月29日,安徽省印发了《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统一安徽省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政策,报销时不设医保起付线、不设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例如:某参保患者在县医院门诊治疗新冠感染,共发生了500元门诊医药费用,若500元全部属于医保可报销费用,那就报销500元的70%,也就是报销350元,个人仅需支付150元。其他各级别医疗机构也是同样的报销待遇。
同时,我省将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结算范围从基层区域放开至市级统筹区域内,从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放开至二级、三级全部定点医疗机构。也就是说,市级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
目前全省接入平台且发生结算行为的村卫生室有10909家、乡镇卫生院163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623家、零售药品15354家,建成了“定点机构设置在哪、医保联网到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医保结算网,能够应对未来门诊药店就诊购药直接结算、即时结报量总体高位的阶段性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