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开诊试运行
提醒!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
金融服务人员20.22万元/年,位居第一
淮北、芜湖、池州等地遭遇重污染天气
安徽社会科学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2023年1月1日施行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12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提醒!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

记者 祁琳
 

星报讯 12月28日,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合肥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缴费参保成功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合肥市2022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96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1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

据悉,缴费参保成功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住院等方面医保待遇。对于户籍不在本市的市民,参保也不受限制。职工医保制度范围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均可纳入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

上年度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参保缴费,也可以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参保缴费。参保地发生变化的,需凭户口簿到户籍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参保登记。新参保居民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参保登记。各类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参保缴费。新生儿参保需明确参保年度,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5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此外,今年安徽省统一启动重复参保校验,系统对于有职工医保在保状态或已在异地进行过参保登记的居民,均判断为重复参保并予以限制参加居民医保。如果提示“异地已参保,不允许重复参保”,应先到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才可以在合肥参加居民医保。如果提示“本地已参保,不允许重复参保” ,在本地已参加职工医保并正常缴费,则无需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若仅有职工参保记录,但已停止缴费,医保部门近期将进行数据整理、迁移,2023年1月1日后可进行城乡居民参保,参保缴费次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