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2月27日,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目前,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合肥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的通知》,对寒假时间及开学做了安排。
目前,合肥市幼儿园和小学一至二年级寒假已开始;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寒假从2023年1月3日(腊月十二,周二)开始;初三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寒假从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周一)开始;高三年级从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周六)开始。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为: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2月5日(正月十五,周日)开学报到,2月6日(正月十六,周一)正式上课;
高三年级1月30日(正月初九,周一)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合肥市三十五中西藏班寒假安排分别参照执行。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做好学期总结工作,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寒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分年级统筹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建立寒假作业效果评估机制。设置寒假作业两周缓交期,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或学生自批自改寒假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