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疫情发展变化,抗原检测试剂盒的市场需求增加,部分市民反映遇到抗原检测试剂盒哄抬价格等情况。12月10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朝阳区一药店存在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的情况,进销差价率最高达273.9%,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其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12月11日《潇湘晨报》)。
药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对药品零售价格国家是有规定的,如:《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药品销售价格的制定,应本着促进药品合理流通、减少环节、打紧费用的原则,使经营者在弥补经营成本后能获得适当利润。适当利润,显然不是让药品经营企业获得暴利,更不是让其获得进价数倍的利润。在公众急需连花清瘟等药品时抬高价格是在发国难财,不仅是缺德行为,更是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法律法规是用来执行的,不是摆设,法律法规有明确处罚措施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否则,有法不依就会像违法人员肆无忌惮,违法行为也会像病毒一样迅速蔓延,比无法可依带来的后果更严重更恶劣。商家对抗原检测试剂和连花清瘟坐地起价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给疫情防控添堵,更扰乱了民心。为此,有关部门要加强药品涨价的监管并畅通举报渠道,对药品价格暴涨行为必须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让经营者精明算计消费者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也希望公众要保持理性不要盲目囤药,更不要成为药价暴涨的幕后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