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吃空饷”问题不时曝光,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个别党员干部长期在编不在岗,拿着单位的工资,却干自己的事;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将自己的亲属安排到特定岗位上,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不劳而获长达数年。“吃空饷”不仅影响相关单位部门形象,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11月1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不可否认,“吃空饷”现象在全国比较普遍。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透露,在5年内清理清退“吃空饷”16.3万人,令人触目惊心。“吃空饷”现象泛滥成灾,关键是政务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公开,人员编制、工资不公开透明,预防“吃空饷”的措施不全,许多地方和部门由主要负责人说了算,导致监管缺位。可见,系统纠治和打击“吃空饷”乱象,十分必要。
众所周知,“吃空饷”首先必然损害公平,制造分配不公。公职人员不上班,而工资照发不误,这表明他们并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劳动,但是却获得劳动报酬,这与按劳分配的原则是背道而驰的;“吃空饷”吃的都是财政的钱,而财政的钱来自于公民依法纳税。可见,公职人员“吃空饷”,是在侵犯纳税人的权益。同时,“吃空饷”现象的存在,更挤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特别是,“吃空饷”其实就是变相腐败,损害了政府形象,同时也降低了行政效率。“吃空饷”乱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是“吃空饷”违规形式隐蔽、对其问责力度不大等。
因此,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抓到底;各纪监机关要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的再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扛起责任。同时,建立问责机制,对“吃空饷”现象严重地区和部门,要对行政一把手进行问责查处;扩大监督渠道,除了要求各级纪监机关严格履行职责外,还应该欢迎社会舆论监督,从中挖掘有用信息。
特别是,将“吃空饷”入刑,才是治本之策。应从体制机制入手,加大问责力度,从源头禁止“吃空饷”行为。此外,对于滥发“空饷”行为,应视同为“吃空饷”,提高“操盘手”及“吃空饷”蛀虫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