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日前出台。计划中提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95%,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 就近入园随班就读
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各县(市)区要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探索在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附属幼儿园,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鼓励和探索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提高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入学机会。
大力发展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到2025年,形成市县两级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体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拒绝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人入学。
对残疾学生实行15年全免费教育
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每年不低于8000元/生的标准,学前、高中阶段比照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度提高,在校残疾学生不足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100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标准执行。
对残疾学生实行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全免费教育,给予各阶段残疾学生(幼儿)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不低于每年3000元/生。在此基础上,对经依法鉴定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学生(幼儿)给予专项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每年2500元/生。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优先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
各县(市)建设不少于一个特殊教育中心
合肥市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合肥幼儿高等专科学校等师范类学校加强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师生比不低于1:4,其中培智、脑瘫、多重残疾、精神残疾等教育不低于1:2.5的标准,实现“一堂双师”目标。对有随班就读学生5人及以上且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普通中小学应配置1名资源教师,专门用于资源教室管理和学生服务等。根据随班就读工作需要,承担巡回指导任务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或资源中心)的,可适当增加2~3名教师编制。
依托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建设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各县(市)区可依托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普通学校建设不少于一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