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大病无异地”首例受益参保人昨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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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大病无异地”首例受益参保人昨出院
相比到省外就医:医保多花3.2万元,个人少花3.2万元
记者 祁琳
 

星报讯 10月9日,全省首例“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受益参保人于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结算成功出院。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推动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参保群众患大病在省内就医,《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

根据新政,参保群众患有试点病种疾病,到试点省属医院就医时,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试点医院通过上传“病种编码”“治疗方式”字段执行“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实现参保患者出院时联网即时结算。其中,确定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等7种疾病为“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试点病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等5家省属医院为试点病种救治医院。

据悉,该患者为淮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出院诊断为: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此次治疗总费用约46.5万,其中,医保支付40万,个人仅负担6.5万,可享受三甲医院实际报销比例高达86%,起付线仅500元(县二级医院的标准)。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与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该患者未经异地转诊备案在省外就医,将增加3.2万元个人负担。也就是说,试行“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医保将多花3.2万元,个人少花3.2万元。

“作为医保方来说,大病患者到省外就医,医保支付反而少,但我们愿意多负担这些钱,引导病人留在省内就医。”该负责人介绍,实行政策的目的就在于引导这类大病患者在省内及时、就近就医,并减少患者个人负担,同时也促进省级龙头医院提升疑难重症治疗水平,实现充分利用省内医疗资源,“家门口”就近看病的目的。新政策通过调整报销政策,提高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的报销水平,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支付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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