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说忌语”应成政务服务的“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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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说忌语”应成政务服务的“硬规定”

叶金福
硬规定 王恒/漫画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时,应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接递文件资料时禁止出现“丢、扔、抛、甩”等行为;“我不是说过了吗”等用语则将被列为服务禁忌……北京市地方标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能力规范》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持续至10月26日。(10月9日《北京日报》)

眼下,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各地各级政府部门纷纷推出各种优质服务,诸如:马上办、最多跑一次、跨省通办等,以求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可以说,各地各级政府部门为创设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确实下足了功夫。此举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但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一些政府部门和服务窗口在给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办理相关业务和手续的过程中,也或多或少地存有“话难听”的现象。诸如“不清楚”“急什么,没看我正忙着吗”“怎么不说清楚”“我不是说过了吗”“有牌子,自己看清楚了再来”“你看不懂汉字吗”……殊不知,这些“难听话”是政府部门和服务窗口的“大忌”,不但有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慵懒散等之嫌,更有损政府部门和服务窗口的声誉和形象。同时,这也无形之中拉远了双方的关系,加剧了双方的矛盾。可以说,这些“服务忌语”无疑会寒人心。

“禁说忌语”应成为政务服务的“硬规定”。无论是机关部门也好,还是服务窗口也好,在为群众提供服务的时候,优质服务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要给群众营造一种温馨、暖心、贴心的氛围。只有服务到位了,政务环境才算是“真满意”。

此次北京出台《规范》,其中规定禁说“服务忌语”,这无疑是很有必要的。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要摒弃“话难听,脸难看,门难进”的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多些热情、微笑、周到的优质服务,从而为广大群众创设一个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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