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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首张“罚单”!
尾气超标 叉车主被罚1000元

记者 徐越蔷
 

星报讯 污染源普查数据表明,一台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50至80辆中型轿车的排放量。今年1月1日,《合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近期,合肥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据该条例对某尾气超标叉车车主依法处罚,这也是该地方条例颁布以来合肥市首起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案件。

据了解,8月中下旬,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监督性执法检查和抽测。位于宿松路某在建工地内的一台柴油叉车,排放尾气中烟度值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约0.9倍,同时该工地位于合肥市政府公告划定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合肥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在立案调查过程中,综合考虑当事人积极整改等情形,于9月上旬依据《合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对该叉车车主处以法定范围下限即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涉案叉车已进行维修并顺利通过尾气复测,相关罚款已缴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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