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8月14日,记者获悉,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 (试行)》(司规〔2021〕4号)文件要求,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目前评估工作已顺利完成。本次评估工作从今年3月份起,经自评、初评、复评、公示、复核等程序,最终确定了2021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
据了解,全省现有司法鉴定机构102家,参加诚信等级评估93家,8家机构因成立未满一年,1家机构超过1年未执业,按规定可以暂不予评估。已经参加评估的93家机构中,评估等级为A的22家、等级为B的52家、等级为C的14家、等级为D的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