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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工作日15元的高温津贴是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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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社局:
每工作日15元的高温津贴是最低标准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7月14日,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合肥市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但这是最低标准,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据介绍,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根据安徽省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这是最低标准。用人单位应建立高温津贴制度,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和具体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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