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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起纠纷 耐心调解见成效

■ 丁玲玲 赵永莉
 

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成功调解一起关于架业专业分包合同产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并在签调解协议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调解书、办理诉讼费退费手续,及时、高效地审结此案。

2019年2月,原告某架业公司与被告某集团公司签订《架业专业分包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淮南市某项目楼盘的室内外脚手架、安全网、通道钢芭片等分包给原告施工,合同价款暂定500万元,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合同签订后,原告某架业公司实际施工,2020年底项目竣工,但原、被告一直未就涉案工程施工范围、工程造价、已付和应付工程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现原告某架业公司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某集团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某公司申请鉴定评估工程造价。

鉴于该案工程量较大、法律关系复杂、证据资料较多,致使鉴定周期较长、费用高昂,承办法官多次找到原、被告律师进行调解谈话,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多次通过“云端”与当事人、律师进行沟通案情,在承办法官多次不懈的努力下,双方的调解差距也一步一步缩小,最终达成调解方案被告某集团公司同意支付原告某架业公司工程款210万元,并自愿承担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原告为此自愿撤回工程鉴定评估申请。

因建设工程案件诉讼标的额大,案件复杂,证据材料繁多,程序繁琐,工作量大,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难点之一,承办法官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积极推动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该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妥善化解了纠纷,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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