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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依法严处故意逃避 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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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依法严处故意逃避 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

记者 沈娟娟
 

星报讯 日前,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为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最大限度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严处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如存在以下七类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合肥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追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拨打0551-110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通过更换手机,借用套用他人行程码、健康码,伪造、买卖核酸检测证明,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活动轨迹等,逃避防疫查验的。

故意调换乘坐车辆、故意改变线路、谎报线路用免检车道规避查验、冲击防疫卡点等方式逃避或阻碍防疫查验,或者以提供车辆、带路等方式帮助他人逃避防疫查验的。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者、次密接者,不履行报告报备义务,不如实报告涉疫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程等信息,无故不按时进行核酸检测,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的。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市场、酒店宾馆、餐馆、医院、药店等公共场所者,不按要求配合两码查验、无码人员不如实进行信息核对登记且不听劝阻的。

学校、小区、超市、市场、酒店宾馆、药店诊所、快递点、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培训机构等场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

在隔离点随意走动、聚集,拒不接受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疫措施且不听劝阻的;居家观察期间不遵守防疫要求,擅自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的。

制造或传播涉及疫情防控谣言,引发公众恐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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