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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果味电子烟,应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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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果味电子烟,应加强监管!

■ 李方向
 

“没有就不抽了,国家帮我强制戒烟了。”北京女孩娜娜是薄荷味电子烟的狂热爱好者,听到调味电子烟从5月起禁售的消息,她有种解脱感。记者近日在北京某电子烟专卖店暗访时看到,货架上近一半都空着,售货人员透露说,“不少顾客十几盒、几十盒地囤,有些口味都断货了,整体库存也不多了。”(4月12日《中国青年报》)

顾客之所以大量买调味电子烟,是因为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从5月1日起,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由于传统烟草味在技术上难以还原,无法转化营销收入,电子烟企业就从没有吸食过传统香烟的年轻人入手,以水果等口味使其成为消费的主体。2019年11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研究员肖琳指出,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电子烟的人数约在1000万。使用电子烟的人群主要以年轻人为主,15~24岁年龄组的使用率最高。

电子烟企业已投入不少资金而且电子烟利润较大,尤其是我国与电子烟相关的在业、存续企业有14.4万家,如此庞大的生产规模与产能,显然不会轻易消失,一些企业会怀着侥幸心理偷偷生产调味电子烟。

电子烟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有诸多不良影响:经常吸用含尼古丁的制品,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强化对水果等调味烟的监管:一方面,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到电子烟生产线和仓库进行随机检查,让电子烟企业不敢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要严查电子烟线上交易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让调味烟尤其是水果烟无处藏身,对违法违规的一律严惩。否则,调味电子烟不仅不会消失,还会进一步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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