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人是新冠高危人群 应优先考虑接种疫苗
2022年3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结核病人是新冠高危人群 应优先考虑接种疫苗

■ 实习生 郑世庆/文 记者 张倩莹/图
 

3月24日是第27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什么是结核病?如何预防结核病?结核病有没有定点救治医院?3月24日,本报健康热线0551-62623752,邀请了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副主任医师朱青青和安徽省胸科医院结核二科科主任程洁与读者交流。

感染不一定发病

读者:什么是结核病?结核病传染吗?什么样的人容易得结核病?

程洁:结核病是结核分枝杆菌感染人体后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分枝杆菌可以感染人体(除头发、指甲、牙齿)外的各个脏器组织,比如淋巴结结核、骨结核、肠结核、肾结核、生殖系统结核等,但最常见的感染部位是肺部,也只有肺结核病人才具有一定传染性。

结核病主要通过肺结核患者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但感染不代表一定会发病。艾滋病毒感染者、免疫力低下者、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中的患者、糖尿病病人、尘肺病人、老年人等都是容易发病的人群,应每年定期体检。

结核病的预防

读者:如何预防结核病?有疫苗吗?

程洁:目前我国对新生儿普遍接种卡介苗,尽管卡介苗不能100%预防,但能够起到增强免疫力和预防结核病的作用,显著降低严重结核病的发生。控制结核病最好的武器是发现及治愈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患者,切断传染源。

肺结核虽然是传染性疾病,但做好预防,是可以避免的。平衡饮食,保持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日常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好隔离,尽量不要和患者接触,尤其是婴幼儿。不要与患者共用餐具,避免细菌扩散。有结核病症状者应尽快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及早确诊。已确诊的患者最好戴口罩,不要随地吐痰,不要面对他人咳嗽或打喷嚏,咳嗽或打喷嚏时可用手帕捂住口鼻,以免传染给其他人。室内要常开窗通风,尤其是肺结核患者的房间。

肺结核有哪些征兆?

读者:肺结核有什么征兆?发现得了肺结核怎么办?体检时PPD强阳性怎么办?

朱青青:如果发现自己咳嗽、咳痰超过两周,就一定要想到可能是得了肺结核,一定要及时去医院就诊,由医生依照国家规范的要求与规定提供专业的诊疗服务。

程洁:PPD(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证明存在结核感染,需要进行胸片或者胸部CT筛查。如筛查疑似肺结核需要转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如筛查无异常,可进行预防性治疗,也可以暂不治疗,随访观察。

结核病要在定点医院治疗

读者:结核病有没有定点救治医院?

朱青青:针对结核病的治疗,安徽省16个市及所有县区都有一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作为辖区内肺结核患者的定点收治医院,为结核病患者提供最为专业的诊疗服务。不管是谁,得了肺结核,都必须到肺结核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为普通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和一些免费的痰涂片、胸片等检查;为患者规范建立病案,记录所有治疗、检查信息,并依规录入国家结核病信息系统。除此之外,各地还有一些不同的支持政策,用于定点医院结核病患者的诊疗服务。

肺结核的治疗和药物

读者:得了肺结核多久能治愈?抗结核药物副作用大吗?

程洁:是药三分毒,抗结核药物当然有不良反应。常见恶心、食欲不振、肝功能损伤、高尿酸血症等不良反应,但大多不良反应对症治疗后能缓解,少数需要停药,患者出现不适时需及时咨询就医。

朱青青: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疾病,它的治疗周期比较长,至少需要6个月的连续治疗,也就是每日服药,要服用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而且抗结核药物也会使身体发生一些不良反应,所以这期间,能坚持严格规范的服药治疗的患者,也是非常了不起的。国家要求,由社区或者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生对患者进行服药期间的访视,指导患者规范服用抗结核药物,督促患者定期去医院进行复查。

结核病人应优先接种新冠疫苗

读者:结核病人能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程洁:结核病人群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疾病重症化的高危人群,应优先考虑疫苗接种。

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已完成抗结核强化期治疗,病情平稳时可接种;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已治愈的结核病患者,如无其他禁忌证,均建议接种;同时合并其他慢性疾病(免疫缺陷病、慢性肝病、慢性肾病、风湿免疫病、糖尿病、肿瘤等)的患者,建议在相关专科治疗评估病情平稳时或经相应专科评价后再行接种;如病情稳定且无其他禁忌症,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需要注意的是,疫苗接种后仍需采取包括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和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也应该继续维持原抗结核治疗方案及定期评估。

名医 简介

朱青青 (左)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副主任医师,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

程洁 (右)安徽省胸科医院结核二科科主任,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近20年。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