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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条例护航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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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条例护航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

记者 徐越蔷
 

星报讯 3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条例》共九章六十五条,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形成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条例》明确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激励机制,对自贸试验区建设作出重大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条例》明确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出现失误或者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改革方向,程序合法,未牟取私利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予追究相关责任,以及绩效考核、职务晋升不受影响。

为加快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条例》从多方面作出了规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发布的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内,符合自贸试验区发展实际的特殊投资项目,自贸试验区可以在省人民政府支持下争取国家的特别授权或者审批豁免。

《条例》规定,提供覆盖产业准入、设立、运营到退出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健全外商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创新监管体系,明确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明确自贸试验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以外,可以审慎探索开展易货贸易试点,创新易货贸易形式。同时,推进外贸服务发展,明确创新服务贸易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放宽服务贸易准入,扩大优质服务进出口。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基地,高标准对接国际多式联运规则,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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