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权益,“3·15”更要“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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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权益,“3·15”更要“365”

■  刘天放
就等这一天 ■ 王恒/漫画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一个让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而假冒伪劣者则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每年这个日子,中央电视台都要举办一台规格很高的“3·15”晚会,曝光假冒伪劣产品,为消费者撑腰,警示生产者和销售者重视产品质量。

2022年“3·15”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希望通过公平守正,让消费者安心消费,稳步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让每个人把平凡的日子过得更加幸福美满。倡导每一位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将国家的发展目标与人民的朴素愿望联系起来,编织成美好的生活。

每年“3·15”,消费者维权的热情就高涨,因为在这天维权,相关部门总会热情接待,索赔的成功率也比平时更高。直播带货售假、流量造假、水军刷单、APP过度索权、个人隐私泄露、大数据杀熟……过去一年里,每一个新闻热点话题背后,都对应着互联网消费者的新烦恼。而赶上“3·15”,假冒伪劣者无不提心吊胆。

遗憾的是,一旦过了“3·15”,一切又基本回到了原点。当今形势在变,尤其是网络购物和直播带货等新消费带来的问题更严重。因此,面对新问题,必须主动作为,不断探索监管的新办法,制定新规则,加强信用建设,设定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等。除了加大监管力度,还要实行差异化监管,以避免推诿扯皮或“九龙治水”现象发生。总之,就是要尽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要想做到这些,保护消费者权益,“3·15”更要“365”,不能“3·15”一过,又回到以前。就是说,获得一个“凯旋”的“3·15”相对容易,但赢得一个“3·15”之外的常态胜利,仍困难重重。唯有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才能让“3·15”之外,消费者也能“牛”起来。由此,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天天“在线”,才是题中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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