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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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安徽省委会副主委马露:
多措并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 记者 于彩丽 文/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举措。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安徽省委会副主委马露建议,多措并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中央 1号文件要求“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了到2022年累计建成10亿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逐年稳步推进,为我国粮食及重要农副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撑。

农田建设“三分靠建、七分靠管”。但马露在调研中发现,重建轻管现象普遍存在,对高标准农田建后作用的发挥造成一定影响。马露分析原因称,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多,二是管护机制不健全,三是管护资金难保障。为此,马露建议,加大项目改造提升力度。运用农业农村部开展的“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结果,对投入标准偏低、年久失修的项目,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纳入提升改造和补充建设范围,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逐年进行全面改造提升,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符合质量要求。

同时,建立健全建后管护机制。明确界定各级政府、村级组织和管护人员建后管护职责,建议建立“县负总责、乡镇为主体、村级落实”的建后管护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建后管护负总责,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建后管护监管主体责任。已规模流转的高标准农田,经营主体落实管护责任。未流转的高标准农田,所在村民委员会落实管护责任。建议结合各地探索实施“田长制”的契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网格化管理,层层压实监管责任。

“还要多渠道筹集落实管护资金。”马露建议从项目建设资金中提取1.5~2%作为项目的建后管护资金,允许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结余资金用于建后管护,作为管护资金的重要补充。严格项目验收,由中标承建单位预留一部分工程价款作为后续管护责任保证金,同时明确工程质保期2~3年。出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明确管护经费标准、分担比例,各级政府管护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村级组织经济基础薄弱、无力承担管护资金的,可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筹集。探索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商业保险介入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建立激励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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