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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共“吃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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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次多省(市)联合出台免罚清单
沪苏浙皖共“吃螃蟹”

■ 彭继友 记者 马冰璐
 

“今后,无论你是在皖南、苏北,还是上海、杭州,只要符合长三角免罚清单的规定,都会得到同样的免罚结果。”1月28日,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司法行政、文化旅游和气象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长三角区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工作推进情况。

全国首次多省(市)联合出台免罚清单

日前,沪苏浙皖四地多部门联合推出《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两份免罚清单,共明确21项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比如,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初次发生未注明发布单位名称或发布时间的情况,及时改正且危害不大的,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最大限度地统一了长三角区域文化市场和气象领域免罚标准,探索建立了长三角区域执法规则统一、执法监管协同的新路径。

据悉,多省(市)联合出台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跨省统一免罚标准,这在国内尚属首次。同时,此次推出的长三角气象领域免罚清单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份气象领域免罚清单。

安徽还将拓宽免罚领域

据了解,2021年6月以来,安徽省司法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先后出台了5个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目前,5份免罚清单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

免罚清单主要从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免罚情形等方面对“免罚”进行了细化,涉及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住房城乡建设等5个领域,覆盖公路、道路运输、海事、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食品生产、消费维权、娱乐场所、旅游、建筑市场监管等36个类别,共对184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罚。

免罚清单出台后,我省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积极推进免罚清单的落实。

安徽还将拓宽免罚领域,总结试点领域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结合我省实际,继续组织、联合相关部门,拓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领域,推进与沪苏浙联合在相关领域推行免罚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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