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奥运”作为宣传广告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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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奥运”作为宣传广告语!罚!
安徽公布奥林匹克标志执法典型案例
■ 记者 祝亮
 

2021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1月18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广告上用了“奥运”“奥林匹克”等词

2021年5月10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26日《皖江晚报》上使用“奥运”“奥林匹克”词汇作为宣传广告语,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2021年5月13日,该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2021年5月24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马鞍山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华广告有限公司,策划并发布内容有“奥运童XIN 中奥同行 中奥杯·奥林匹克亲子运动会 主办单位:皖江晚报社 中奥·江南云筑 全程运营:马鞍山日报社广告中心”的商业广告,并于2021年5月1日至5日合作举办名为“中奥杯·奥林匹克亲子运动会”的亲子活动。当事人皖江晚报社刊登同样内容的商业广告,未参与亲子活动。上述商业广告中包含奥林匹克及其简称等奥林匹克标志,亲子活动主题和内容也包含奥林匹克标志。

三名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其中马鞍山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新华广告有限公司的违法经营额为10万元,皖江晚报社违法经营额不高于5000元。

三名当事人行为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3名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马鞍山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对马鞍山新华广告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对皖江晚报社罚款1万元。

奥委会标志印上口罩在网上售卖

2021年8月2日,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凹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某网络平台销售印有近似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标志的口罩。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未获得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许可,在某网络平台网店自2021年7月28日起销售印有近似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标志的口罩,累计销售1151单,涉案金额5000元。当事人通过电商平台店铺销售页面发布产品广告“正品2021奥运会中国队同款口罩含熔喷布一次性三层防护防粉尘飞沫”等虚假广告。

当事人行为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没款16984.11元。

锅巴外包装上印了五环图案

2021年1月8日,池州市石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两节”打假专项行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到该县的商品外包装上标有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2021年1月20日,该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2020年9月9日从安徽某有限公司购进外包装上标有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2020东京奥运会会徽的“云岭”牌酱锅巴100件,购进价为每件19元,其中销往石台县10余件,销售价每件19.9元。上述“云岭”牌酱锅巴外包装上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2020东京奥运会会徽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

当事人行为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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