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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小区“刷脸”管理 避免信息泄露维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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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协委员王昌余:
规范小区“刷脸”管理 避免信息泄露维权难

记者 秦缘
 

星报讯  近年来,随着合肥市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的大力推进,许多小区都将居民出入小区的门禁系统更换成了“刷脸”的方式。虽然这一方式的广泛应用,在方便居民进出小区、有利于小区安全防范、便于小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项便民工程在推行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和风险。比如说采用“刷脸”这套门禁系统,除了要采集居民的人脸信息外,还要求居民输入个人的姓名、性别、详细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房屋信息等诸多敏感信息。而这些敏感信息提交给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就存在被泄露、被滥用的风险。一旦泄露将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另外,在所谓的“小区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录入许可协议”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明晰。一旦出现信息被泄露、被滥用时,受害人势必陷入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窘境。

合肥市政协委员王昌余针对这一现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建议小区在宣传推行采用“刷脸”方式进出小区时,除自身要加强学习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向广大居民大力宣传这些法律,使广大居民充分了解自己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所享有的权利。此外,建议小区物业公司在推行使用人脸识别的门禁系统时,还应当提供不少于一种的其他替代性验证方式供居民选择,以避免侵害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物业公司在采集未成年人的人脸信息前,必须先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出于谨慎考虑,对未成年人尽量不使用“刷脸”,而采用替代的方式,避免未成年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和责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他同时建议,小区物业公司应尽快提供居民便捷的撤回同意的途径和方式,并在居民撤回同意后,依法主动删除居民的个人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居民的选择自由。

对于已使用“刷脸”方式进出的小区,为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关部门应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尽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建立和完善信息被泄露及其被滥用后的问责及赔偿机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以及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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