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消除高空坠物隐患 维护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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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协委员刘晓春:
切实消除高空坠物隐患 维护群众生命安全

记者 秦缘
 

星报讯  目前,合肥市高层住宅小区普遍缺乏晾晒衣物的公共空间,导致居民晾晒衣物有困难,有些高层住宅居民遂采取在室外安装晾衣架的方法来解决此困境。高层住宅居民私自安装晾衣架晾晒衣物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高空坠物。同时,合肥市也存在部分建筑年代较久,外墙瓷砖或者装饰玻璃已经不够牢固,遇到大风大雨,有时自然掉落,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此外,也有部分居民素质较差,合肥市区每年都发生从高空向下抛物伤害他人的现象。

为此,合肥市政协委员刘晓春提出建议,一是加强公民道德意识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人为“高空坠物”的意外,作为一个有公德的业主,应避免损害公共利益,避免给他人人身安全造成潜在隐患。加强全社会公德意识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在高空坠物,主动维护自己所有权范围的外墙瓷砖玻璃安全,主动不在高层住宅安装晾衣架。新闻媒体要经常刊播高空坠物危害与责任相关公益广告。

二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执法部门。现行法律法规制度下,把公民高空坠物,高层自建晾衣架、高层外墙瓷砖玻璃掉落的问题解决寄希望于物业管理公司、城管和房管部门,管理非常困难。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执法权;而城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对违章建筑以及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牌进行强拆,而现行法规中,并未具体到“高空坠物”“户外晾衣架”“外墙瓷砖掉落”问题。因此实际操作中,城管部门不便出面干预,“不好管”;同时,根据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不得私搭构筑物等笼统规定,并未细化到“高空坠物”“户外晾衣架”“外墙瓷砖掉落”,因此,在某种意义上,现实情况中房管部门受理此类投诉时往往表示“没有权限”。法无禁止皆可为。建议要制定相关地方法规条例,做到有法可依,有人管、管得了。

三是明确主体责任。房屋所有人,负责对外墙瓷砖玻璃牢固性负责,合肥市应该在房屋管理部门中成立对外墙附属物牢固性监察机构,有物业的小区应该主动对接,切实消除隐患。社区应该解决高层住宅居民晾晒难的问题,开辟公共晾晒区。物业公司可根据小区具体情况划定公共晾晒区,统一安装晾晒绳、晾晒架供有需要的居民使用,从根本上解决居民晾晒难题。对于人为高空坠物应该采取机防监控,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让人不敢抛、不能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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