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出台以来,不少城市针对超标电动车设置过渡期。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过渡期结束,仍有大量超标、拼改装电动车上路行驶,带来巨大安全隐患。近年来,超标电动车引起的交通及火灾事故频发,但依旧有人不以为然,“把事故当故事听”,这背后是必须整治的改装乱象和亟待改变的监管困局。(本报15日10版)
根据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硬性指标,时速不超过25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带有脚踏骑行装置。但从现实来看,超标、拼改装电动车上路行驶,一定程度存在。而不少改装车辆违法者为快递或外卖人员,有车主花费超出电动车本身2到3倍的价格加装电池,在县城、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大量存在。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已出台3年多,而“疯狂电动车”的存在,暴露出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以及行业监管的力度不够。
正如媒体指出,“疯狂电动车”改装乱、管理难亟待“一条龙”式监管。相关专家表示,改装车辆数量不少,亟待分类处置,应协调多个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从生产、上牌、上路及回收实施“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事实上,确实如此。唯有各个环节实现严格监管、闭环监管,生产企业及销售商家才不会肆意而为。
“一条龙”式监管需要多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毕竟,电动自行车数量多,监管涉及工信、市场监管、交通、应急等多个部门,这也正需要各个部门持续发力,更需要协同给力,从而让电动车处于全方位监管中。
此外,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尤其是外卖企业,应该对骑手车辆进行有力有效规范,杜绝“疯狂电动车”上路。于个人不应该无视安全,要认识到,篡改电池种类、擅自提升电池容量、解除限速、提升速度等改变其产品属性是严重违法行为,绝不能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