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有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浙江省代省长王浩留言称,目前浙江省公考35周岁年龄限制显然已成为人才工作的障碍,故调整考公年龄确有其可行性与必要性,更有其客观性和实际性的要求。近日,浙江省公务员局做出回应。(11月7日澎湃新闻)
这位网民的建言是经过周密考虑的。他不只建议调整公考年龄,更给出了五方面的理由,引用了《公务员法》、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渐进式延迟退休、三孩政策、国际通用年龄划分标准、其他省市的实践。这样的建言不是说说而已,是有更多慎重考虑的。
35周岁,似乎已经成为了公考的休止符。一旦越过了这条年龄线,一般来说,也就意味着与公务员岗位的绝缘。当然,也有少数时候,是以40周岁为休止符的。但要想占用这样的调整,大多数时候,需要具有博士学历,最低也得是硕士学历。这样的调整,是基于他们读书时间较长,年龄偏大给予的适当补偿。
公考年龄该不该调整?单纯从职业的角度来说,这样的调整是必须的。我们一再反对就业中的各种歧视,包括年龄歧视,政府部门就应该做出表率。
在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背景下,“取消国家公务员报考35岁以下年龄限制”的建议经常被提及。
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的是,公考之所以设定年龄限制,不单是从人的精力、工作需要着眼,还要考虑的是退休待遇等。现在,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并不只考虑工作年龄,很大一块,是基本待遇。倘若没有年龄限制,有的人临退休考上公务员,没工作几年,却要享受其待遇,这也同样会影响社会的公正。
虽然公务员承担的职责重要,但不可否认,其仍是一种职业,打破报考年龄限制,消除歧视,为社会树立良好的典范作用,非常必要。当然,这也需要未雨绸缪,考虑到其他方面的影响,从更多方面做好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