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好评返现”不能视若无睹
打破“学历门槛”让职校生不再“磕绊”
橘子吃多了 可能会变“小黄人”
努力的人,运气总不会太差
“同命同价”扩面,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下一篇4 2021年1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对“好评返现”不能视若无睹

■ 钱夙伟
出卖良心 ■ 王恒/漫画
 

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节即将来临,近期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下称“广东省消委会”)组织开展的一项网购调查活动发现,不少商家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产品作出非客观评价,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重要法定权利。(11月3日中国新闻网)

“好评返现卡”其实已经成了不少网售商品的“标配”。广东省消委会本次调查发现600款样本中,有85款样本附有“好评返现卡”,但这次调查主要针对的是床上用纺织物品、服装鞋帽及饰品,实际上,其他物品比如日常用品、农副产品中“三无产品”更多,“好评返现卡”也更多。

“好评返现”的目的,就是要以1元、2元这样的“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对产品作出非客观评价,让“好评返现”成为“三无产品”或者质量低劣产品的“保护伞”,用虚假的“好评”助“三无产品”、质量低劣产品蒙骗更多的消费者,在网售市场上畅通无阻。许多消费者,明知买了“三无产品”,或者发现收到的产品“货不对板”,已经上当受骗,无奈之下,只能接受“好评返现”,权当为自己挽回一点损失。但显然,这是贪小失大,因此让商家有恃无恐,“好评返现”必将更加泛滥成灾,也让更多的“三无产品”涌进网络销售平台。

“好评返现”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重要法定权利,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对其他不采取“好评返现”的商家构成了不公平竞争,不仅有损于他们的利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双11”期间要科学理性购物,做有智慧的消费者。收到商家“好评返现卡”的邀约时,应勇于拒绝,不为商家利益诱惑作出虚假好评。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应负起监管责任,采取切实措施,遏制“好评返现卡”的“野蛮生长”。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