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日前,省政府出台具体举措,确保各项改革举措高质量落地见效。
推动实现携号转网异地办、网上办
我省将加快推进水、电、气、热、通信的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开展相关公用事业行业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2021年年底前,完成年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50亿元以上,加快实现全省“县县通”高速。
2021年年底前,实现合肥市、芜湖市全域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其他市城市地区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
开展物业指定代理商、限制用户选择运营商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宽带接入和安装服务。重点整治基础电信企业擅自添加业务限制用户携号转网等,推动实现携号转网异地办、网上办。
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
在民生保障领域,我省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制定快递、外卖送餐等新就业群体相关权益保障政策。
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户口迁移等74项政务服务事项年底可“跨省通办”
我省将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
2021年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户口迁移等74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建设完善我省“跨省通办”专区,规范推进省际“点对点”跨省通办。此外,我省还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电子证照类数据资源归集汇聚,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2022年年底前全面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2021年年底前,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申报事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做好《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试点工作方案》推广应用准备、宣传解读工作。升级“交管12123”APP、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本地执法PDA等系统,加强与“皖事通办”平台对接,2022年年底前全面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探索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年限延长至10年
及时向社会公开符合“三检合一”要求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信息,指导督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积极提供预约检测服务,全力解决群众车检耗时长、多头跑等问题。探索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排放检验免检年限延长至10年,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常态化监督。
逐步扩大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
2021年各市每个县区至少有2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2021年年底前,至少有1个统筹区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逐步扩大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
开通全省统一的行政复议网上受理平台
为纠正执法不严、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从源头上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我省将开展不合理罚款规定相关清理工作,研究提出清理不合理的罚款事项的工作举措。
推动修订《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时修改《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尽快明确并执行执法裁量基准。开通全省统一的行政复议网上受理平台,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的实地调查,严格依法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对重大、复杂案件通过听证方式审理,加大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