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唠家常,察民情,解民忧。昨日,记者获悉,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省司法厅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这意味着,“百姓评理说事点”有望在全省遍地开花。
自2019年11月起,省司法厅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借鉴外省经验,在淮北、宣城两地开展了“百姓说事点”试点工作。试点启动以来,“百姓说事点”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都收到了良好效果。
征求意见稿要求,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省要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在名称上,增加“评理”二字,改为“百姓评理说事点”,主要考虑增强群众自主、自治特色,减少仅仅“说事”会导致“说而不评”的局限。在功能定位上,“百姓说事点”搭建起群众说事、议事、调事的平台,既是“社情民意收集点”,让群众把心里话说出来,对政府及部门的意见反映出来,也是“矛盾纠纷化解点”,第一时间捕捉、反馈各种矛盾纠纷信息,还是“法律政策宣传点”,通过接地气的语言和形式,深入浅出地把党和国家法律政策宣讲出去。
关于地点选择,征求意见稿强调,“百姓评理说事点”的设置要“寻”人而建,“点”随“人”设,要把点设在文化广场、集贸市场、村(居)民活动中心等人群聚集、密集地和矛盾纠纷易发地。点的设置要因地制宜,不拘形式,灵活多样,不搞一刀切,不搞人工造景,更加关注群众便捷、实用。每个点要配备信息员,便于群众随时提意见、反映问题。信息员可以由村(社区)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担任。
为落实保障,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地要把“百姓评理说事点”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体系,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资源,为“百姓评理说事点”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并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逐步建立起信息员、调委会、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以及各相关部门相互衔接配合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