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邹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从进一步增强审计结果运用、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和审计工作有关程序等方面进行修改,从而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草案二审稿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