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获悉,《关于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车进地铁站的公告》正式发布,10月18日(星期一)零时起,全面禁止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电动代步工具车进入车站乘车。
根据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合肥市公安局《关于禁止乘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车进入地铁车站乘车的批复》,为进一步保障广大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及轨道交通运营生产安全,自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零时起,在施行《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基础上,全面禁止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电动代步工具车进入车站乘车,而以铅酸电池作为驱动电源的残疾人电动助力车、电动轮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