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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全省工商业用户 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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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全省工商业用户 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记者从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能源局了解到,为挖掘需求侧负荷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全省工商业用户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政策,为期两年。

此外,尖峰电价的收入,将专项用于对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用户的价格补偿,年际间滚动使用。安徽省电力公司要对尖峰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不得挪作他用,并将收支情况报省能源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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