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通知称,近期发现,一些“美容贷”广告以低息甚至无息吸引青年,诱导超前消费、超高消费,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平台一律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9月28日《北京青年报》)
“美容贷”广告,对于诱导美容超前消费、超高消费等有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但就“美容贷”乱象来说,广告充其量只是一些小额贷款平台业务的宣传推介,提升自身在消费目标人群中的影响力,而真正的营销,往往是实务中借贷机构与医美机构的合作甚至是合谋,假手美容服务来套牢特定人群借贷消费,从而掘出欺骗、误导的种种陷阱。
因此,治理“美容贷”乱象,限于停播广告也只是治标不治本。事实上,“美容贷”只是网贷乱象的一个缩影,其根本还是网络信贷经营规范的命题。
一方面是借贷门槛低,谁都能借,不管借贷者有没有收入能力、偿还能力,通过高利率以及暴力催收等非法手段来替代信贷风控,一度饱受诟病的“校园贷”便是如此;另一方面是通过消费实务与商家串通,捆绑消费借贷,“美容贷”即是如此,类似还有“租房贷”“培训贷”等等。这些看起来是订制的“信贷产品”,不少时候都是金融欺诈的陷阱。
可见,对于“美容贷”乱象,还是要落脚到网络信贷规范的治理。应当提高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设立门槛、开办条件,清理整顿和打击非法金融平台,特别是民间非法借贷机构。同时,真正将互联网金融服务,引入到信贷服务的范畴内进行规制,规范行业借贷的行为,督促其提高借贷门槛。此外,应完善借贷运营的管理办法,为网络借贷与营销立规矩、定规则,厘清违规的界线,倒逼互联网金融借贷有所为有所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