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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农民工,“改称谓”不如“促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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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9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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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农民工,“改称谓”不如“促平等”

■ 汪昌莲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政府倡导各方媒体在宣传上,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让业者有尊严,并出台政策,提高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就业者政府主导评分积分体系权重”这一建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近日予以答复。(9月22日澎湃新闻)

多年来,包括作家、学者、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内的社会精英群体,先后提出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同时,一些地方媒体要么建议取消农民工称谓,要么热衷于给农民工换马甲,如“外来务工人员”“打工人”等,以示对农民工的尊重。殊不知,对农民工的尊重,体现在他们在城市是否享受到了公正的待遇,而不在于是否取消了农民工称谓或换了马甲;更何况,即便是取消了农民工称谓,换上“打工人”等再多再光鲜的马甲,他们还是有别于城市市民的农民工。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符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80后”之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报告显示,2020年北京新生代农民工占比达到50.1%。我们不应该再视他们是城市“援建者”,他们已经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群体,成为城市大家庭新的成员,成为推进城市进步和发展的新生力量。

尊重农民工的诉求,“改称谓”不如“促平等”。针对农民工而言,享受到平等的国民待遇,就是要打破户籍壁垒,拥有理想化的迁徙自由,公民走到哪里,就能在哪儿自由定居,享受当地的公共福利。因此,城市要反哺农村,接纳农民工,必须首先摒弃给农民工改称谓、换马甲的表面文章,必须纠正歧视农民工的“洁癖”,从现在做起,主动创造条件,采取措施,让每个农民工都能够平等地享有城市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福利,从制度上给他们以心理认同和归宿。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推动城市化进程,有序地转移农民进城,让农民工享受其所创造的财富,才可以缩小城乡收入差别,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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