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将100余斤杂物直接从楼上扔下,导致路过居民被砸伤。昨日,记者获悉,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唐某某、孙某某涉嫌高空抛物罪向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起案件系瑶海区检察院首例提起公诉的高空抛物案。
5月21日下午,被告人唐某某、孙某某在合肥市瑶海区隆岗新村小区11栋5楼和6楼之间的楼梯间平台,将砸坏的床、木柜上的多块木板抛向小区楼下人行道,其中的一块床头板砸伤从楼下经过的被害人王某,致王某鼻梁、额头擦伤。经称重,两人扔下的木板、床头板重量共约56.5公斤。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瑶海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某、唐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