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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滚”字回复群众 不是误会是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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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9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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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滚”字回复群众 不是误会是误区

■ 丁慎毅
 

当群众反映问题时,河北平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惠强竟回复为“滚”,引发广泛关注。9月13日中午,平山县委网信办通报称,这名干部误以为是电信诈骗,已被严肃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9月14日《潇湘晨报》)

用“滚”字回复当事人,本身就是错误的做法。道理很简单。这位反映问题的当事人凌晨1:38给尹惠强发送手机短信,还附带一个网址链接,按照一般人的理解,这时候睡意朦胧,难免做出模糊判断,误以为是电信诈骗信息,愤怒发个“滚”字很正常。

但问题是,根据回应,尹惠强回复的时间是上午8时许,这是一个人一天中头脑较为清醒的时段,作为管政法的书记来说,应该更懂诈骗套路,诈骗者不可能实名。而从短信的角度说,是有字数限制的,所以群众才不得不发链接。即使他这时候还认为是电信诈骗信息,从他负责的范畴说,也应该打开链接看看,如果真是诈骗信息,那就交给相关部门顺藤摸瓜进行查处。如果是群众反映的信息,那就该认真回复。

从媒体报道的信息看,当事人所反映的是征地拆迁中断水断电断路以及补偿不到位等问题。自家的房屋自2013年被暴力强拆,至今不但分文得不到补偿,反而在信访维权路上被暴力截访。时至今日,她的丈夫在法院判决无罪后,仍被派出所羁押,“座机打了太多次,找不到人,反映事情太难,没有办法。”当事人之所以凌晨发短信,或许觉得这样才能让尹惠强知道;当然,也不排除当事人心中有情绪,以此发泄不满。因为在公开信息中,尹惠强身兼某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常务副总指挥。从这样的背景来看,尹惠强回复“滚”,更像是觉得村民因征地拆迁补偿而无理争三分。但即使是真的这样,作为一名政法委书记,这样的做法,既没有人性应有的温度,也没有法律应有的尺度。

作为政府工作来说,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下足绣花功夫,抽丝剥茧地来梳理矛盾,以便彻底解决问题。动辄把群众当成“钉子户”,实在是一些部门一些干部工作的误区。这个误区不彻底消除,再“恐前”也不能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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