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称在云南香格里拉旅游时被忽悠购买“天价藏药”,当地文旅部门回复已查实退款,游客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7月19日澎湃新闻)
游客购买了“天价藏药”之后感觉被忽悠了,事后申请退货退款,最终得到了满足,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仅仅最近一段时间,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在云南香格里拉旅游被忽悠购买了藏药的案例,就多达几十起,而当地有关部门在调查以后,也几乎是照单全收,满足了大多数投诉游客的诉求。
有人可能会说,几乎所有投诉游客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维护,这不是一件好事吗?从单独某个游客个人权益的角度来看,这确实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仔细想想,为什么在不长的时间内,会有那么多到当地旅游的游客,都遭遇了被忽悠购买“天价藏药”的事情,然后事后进行投诉要求退款退货呢?这背后反映出来的问题,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游客一投诉就退款的背后,实际上得益于当地推出的一项政策。云南省针对游客购物不满意这一旅游市场痛点,于2019年5月1日推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线下设立123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和130个云南省退货中心服务点,并在手机端开通退货功能,畅通线上退货渠道。
这当然很好,但问题是,我们不能因为有了畅通的退货退款渠道,就放松了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30日,云南共为游客成功办理退货17494起,退款金额达1.22亿元。看上去这是一种“政绩”,但是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当地旅游市场仍旧存在太多欺客宰客的现象,所以才会引发如此多的“无理由退货”。
我们当然欢迎当地采取措施保障游客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题,也就是无理由退货,但是更需要当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否则即便被忽悠购物的游客退款退货了,但是并不能掩盖他们遭遇过欺客宰客的事实,也同样会对当地的旅游形象带来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