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坊间出现了“食品级”化妆品的说法,商家宣称这类化妆品原料都是“无添加”“纯天然”的,更安全有效。然而,北京青年报记者7月12日通过对比多款号称“食品成分”“可食用”的化妆品配料表发现,这些号称“食品级”的化妆品、护肤品很大程度上只是商业营销噱头。(7月13日《北京青年报》)
正如监管部门所称,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商家号称的“食品级”化妆品,不过是营销噱头,这种做法也涉嫌虚假宣传。“食品级”化妆品打出“可食用”的噱头,进行“跨界忽悠”,比一般的问题化妆品危害更大,亟待予以遏制。
我国目前已经发展为全球第二大化妆品市场,化妆品生产企业超过5200家。但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泥沙俱下、野蛮生长的问题。多年来,化妆品市场乱象丛生,比如“高仿”“山寨”横行;非法添加等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对化妆品功效进行虚假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有的化妆品从业人员甚至还打起了药品的主意,把化妆品宣传为具有医疗效果的神奇产品……
不管是“食品级”化妆品,还是“药品级”化妆品等,都涉嫌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对此,需要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对涉嫌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商家依法严惩。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化妆品广告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徒法不足以自行,需要各地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执法力度,遏制化妆品市场乱象,这样才能推动化妆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